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成立农业合作社的初衷应该是帮助合作社农民社员发展农业生产,在生产技术、农业物资和产品销售上给予帮助。但是,目前由于成立门槛低,缺乏有效监管,部分农业合作社注册成立之后,实际并没有运行,成为空壳农业合作社。
成立空壳农业合作社的最终目的应该是骗取国家的有关农业补贴,空壳农业合作社如果不进行治理,长期存在下去可能会产生一定的社会负面影响,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降低了合作社社员对合作社的信任,由于空壳农业合作社只是用来骗取国家有关农业补贴,日常不运营,对合作社社员的生产没有什么实际的帮助,而社员在农业生产中,存在对生产技术、农业生产物资和农产品销售等方面的扶持的需求,社员的需求长久得不到满足,慢慢就是失去对合作社的信任,想要让他们重新加入就很困难了。二是骗取国家有关农业补贴,存在资金及物资的浪费。空壳农业合作社骗取了国家的补贴后,社员得到的扶持很少,大部分应该会被合作社社长等人中饱私囊,从而浪费了国家的有关补贴,也违背了补贴的初衷,使真正需要补贴的人得不到。
要想农业合作社健康发展,就需要对空壳农业合作社进行治理,实现农业合作社退出机制,让这些空壳农业合作社通过注销、合并等方式进行退出。二是要加强监管,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让空壳农业合作社真正运行起来,对于骗取国家补贴的要依法进行严惩。
来源:首都农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