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社会监督,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环境管理水平,推动生态环境监管全覆盖,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监管新格局,7月7日,榆树市委组织部和市环保局联合印发《榆树市基层生态环境监督员队伍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以建设美丽榆树、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要求逐步建立以市区为单位,以乡镇、街道为单元,以社区、村为基本细胞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将环境问题发现在基层、解决在基层,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员参与、专兼职结合的环境监管新格局,提高基层生态环境监管水平。
《方案》强调,做好基层生态环境监督员队伍建设。组织形式上,在《榆树市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方案》划定的环境监管网格基础上,明确专人负责与辖区监督员联络;每个乡镇(街道)确定企业排污公示牌的管理工作,明确生态环境监管队伍日常工作负责部门,确定负责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的领导和工作职责;各村(社区)委员会要落实好队伍人员选用和管理,建立组织管理制度,每个行政村(社区)按照工作量配备1名生态环境监督员,在村(社区)委员会的统一领导组织下做好相关工作。市环保局统一协调指导生态监督员队伍建设和业务开展。各乡(镇、街)依托现有环保所,承担本辖区的环境监管职责,领导其村、社区生态环境监督员工作,构建市、乡、村(社区)监督员的三级环境监管网格体系。
《方案》中要求,将各行政村的治保主任设为兼职生态环境监督员。共计在388个行政村和12个街道任用兼职生态环境监督员400人,他们大部分由村治保主任或副书记兼任。人选确定完毕,人事档案已经建立,下一步,将在上级部门的部署下,进行专业培训。
400名监督员中,最大的62岁,最小的20岁,以80后和70后为主。
培训合格的生态环境监督员将在榆树市环保局的领导下,正式履行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义务监督工作。主要任务是:一是监督本区域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情况,及时制止和向市环保局举报违法排污问题;二是调解本区域内环境信访投诉和环境污染矛盾纠纷,做好群众的疏导和解释工作;三是针对本区域内的环境违法案件,协助环保、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四是在市环保局的指导下,了解掌握本区域内排污情况,完善重点监管单位(地段、区域)环保信息资料;五是参与承担本区域固定污染源数量及分布情况调查,完善环境信息并按要求公开;六是针对本区域内侵害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违法行为,联系司法机关和法律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参与环境公益诉讼;七是配合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指导控制畜禽养殖污染;八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宣传引导本区域落实重污染天气管控、农药和化肥施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生态坏境保护要求。
基层生态环境监察员队伍建设,保障了城乡居民生态环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化解信访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势必形成一支坚强有力的环保队伍。
来源 :榆树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