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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地是设施用地?
    此文章被浏览:568 次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1日

        设施农用地具体划分为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以及配套设施用地。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其性质属于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生产结束后,经营者应按要求进行土地复垦,占用耕地的应复垦为耕地。


    (一)生产设施用地

    包括: 

    1、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 

    2、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 

    3、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池和进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 

    4、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单层,小于15平方米)用地等。 


    (二)附属设施用地

    包括 

    1、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等技术设施以及必要管理用房用地; 

    2、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畜禽养殖粪便、污水等废弃物收集、存储、处理等环保设施用地,生物质(有机)肥料生产设施用地; 

    3、设施农业生产中所必需的设备、原料、农产品临时存储、分拣包装场所用地,符合“农村道路”规定的场内道路等用地。 


    (三)配套设施用地

    包括: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等用地。 



    来源:农合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