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焚烧,禁了十几年依然在烧!”10月24日,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小孤山派出所拘留一名焚烧秸秆违法行为人。
今年10月18日环保部提出全面禁止焚烧秸秆,防止空气持续恶化,而禁止焚烧秸秆的规定在全国各级政府陆续出台。伊通提出禁止焚烧秸秆工作后,伊通公安局立即部署开展严厉打击燃烧玉米秸秆工作动员会。会后,小孤山派出所积极配合镇政府深入田间地头宣传、教育广大群众禁止燃烧秸秆,对不服从教育和典型的违法人员进行严厉处罚。
10月24日上午10时,小孤山派出所民警配合小孤山镇领导及工作人员带队深入各村开展宣传和处理燃烧秸秆工作中发现,东大有村南山有面积近两垧地的秸秆正在燃烧,滚滚的浓烟借助风力飘出几公里,严重地污染了周边空气。而此时火势迅速向南山树林蔓延,民警立即组织灭火,并在树林处打出隔离带,防止火势向树林蔓延。经过镇政府领导、派出所民警和周边群众的共同努力,火势在1个多小时后得到了控制。
随后,民警将这块土地承包人白某传唤至派出所,白某承认在自己地里点燃玉米秸秆,并且没有尽到监护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3条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白某予以行政拘留3日治安处罚。
秸秆经过加工粉碎可作有机肥,可以作饲料,还可以生产沼气,也是一笔财富、但为什么最终还是选择烧?原因就是:农民觉得购买粉碎机投入太多不如一烧了之。为了更加有效的防止村民焚烧秸秆,此次检查后,派出所民警向镇政府提议为村民购买粉碎机,用于秸秆粉碎,资源再次利用,以增效代处罚,在有效制止焚烧秸秆的同时也给村民带来一笔新的财富。镇领导与各村书记商讨后决定购买一批粉碎机用于秸秆粉碎。
作者:董云鹏 来源:四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