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空壳”合作社农民被“社员”的真正原因 >> 详细信息
    “空壳”合作社农民被“社员”的真正原因
    此文章被浏览:578 次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3日


    新华网报道:东部某乡镇80%的合作社沦为空壳。理论上,合作社在农村经济产业化发展,激发农业活力,解决农业技术、农资、产销问题上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实际操作起来,确形式大于内容,成为个别人套取国家项目的载体。


    乡镇干部探究:“空壳”合作社农民被“社员”的真正原因

    农业专业合作社富民社

    我们镇,农业大镇,村村都有合作社,而且不止一个,涵盖农业、林业、畜牧业等各个领域。在农村5个人以上,其中80%为农民就可以成立合作社,在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审批后,颁发农民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报税务、银行后得到一对公账号。

    对于合作社来说,两点最重要:

    一是发起人,也就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他是合作社的实际控制人,剩下几人只负责在成立章程上签字即可,无话语权、无控制权,无经营权。在村里,一般是法人邀请大家吃顿饭,酒足饭饱之后糊里糊涂的就签字了,有的社员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哪个合作社。


    营业执照法人最重要

    二是对公账号,这是合作社的生命线,近年来,国家对农业、农村投入力度逐年加大,高产创建、高标准农田建设、统防统治组织补贴、重大病虫害防控补助、“小麦一喷三防”物资发放等惠农资金和物资分配的起码的门槛是:

    1、合作社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政策涉及的内容,这叫师出有名;

    2、必须具有银行对公账号,财政资金会通过县、镇财政账户打款进入合作社对公账户,这是最基本的财经纪律要求,没有对公账户,就无法承接国家项目资金,公对公,无私弊,这叫源头可查。

    基于以上原因,很多有门路,有办法的精明人士,回到村里热衷于成立各种承接项目的合作社,至于项目实施,资金分配等后续问题,那都是法人一手遮天各显神通了,而广大农民只能“被社员”,蒙在鼓里,静观合作社自生自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