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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听农民群众对“扫黑除恶”怎么说?
    此文章被浏览:651 次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31日

    中国农业新闻网 

    今年春节我回农村老家拜年探亲,发现父老乡亲们特别关注且议论最多的话题是“扫黑除恶”。正月里,乡亲们聚在一起闲聊,大家畅谈了自己的一些想法。

    曾经当过20多年村支书、现已年近8旬的李大爷兴致勃勃地说:“这回党中央发起‘扫黑除恶’的大行动太英明了,真是大得民心啊!乡村振兴大有希望喽!”

    外号叫“快乐嘴”的二虎大哥抢话说:“‘打黑’年年打,就是打不绝,这叫野火烧不尽,黑风吹又吹!农村的‘黑势力’猖獗,‘村霸’横行庄里、坑害百姓、蔑视法律、无恶不作,成了农村有钱、有权、有势力、有靠山的‘四有’土匪,农民惹不起,投诉没有门,告状没有用,这下好了,农民们再也不用提心吊胆、忍气吞声地过日子了!”

    闲聊中,我联想到,多年来,每逢农村选举换届,好多村子就被“黑势力”左右操纵。“黑势力”团伙的人,一旦进不了“村两委”,就发狠放坏,要么实施“恐吓”,要么公开“动武”。那些坚持正义、敢于斗争的,轻则遭受“火灾”、“毁田”,重则导致身体受损、甚至“小命难保”。明知道是“黑势力”的人所为,就是“破案难”,甚至成了多年的“悬案”和“无头案”。

    原来在村里当过民兵连长、老高中毕业的四叔,是村里有名的“文化人”。他一直善于学习、坚持读书看报,国事家事天下事都能说出一二三,乡亲们都称他是“明白人”。在闲聊中,他有板有眼地解释说:“过去叫‘打黑除恶’,现在叫‘扫黑除恶’,虽然只是一字之变,但含义非同啊!扫,就是像铲垃圾、去尘土一样,不留尾巴、不留后患、不留死角,全部、彻底铲除‘黑势力’滋生的土壤和社会市场!‘扫黑除恶’这个提法说明党中央、国务院下了狠心和决心!我们一百个拥护、一千个支持、一万个赞成!”

    那么“黑势力”在农村主要有哪些让农民群众咬牙切齿、痛恨至极的非法行为呢? 一是掌控农村政权,搞所谓“家天下”。他们利用本土“亲连亲”的连带关系和家族优势,搞“亲戚执政、家族控权”,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村长)可以作威作福、称王称霸、一手遮天。二是肆意插手民事纠纷,充当“执法代表”。村民在生产和生活中一旦发生民事纠纷、引发矛盾冲突,他们就蜂拥而上、仗势欺人、以言代法,谁不服就没有好果子吃,完事还要从双方中得好处,不能“白出马”和“白忙活”。三是控制项目工程,损公肥私“捞一把”。在土地发包、土地流转、集体资产处置、扶贫资金和低保资金发放上,到处插杠子,处心积虑揩点油、捞好处,而且动不动就抛出自定的“土政策”,欺上瞒下、压制群众、强奸民意,导致农村社会不稳定。四是“黑势力”手眼通天,背后一般都有“保护伞”和“黑靠山”。“黑势力”惯用的伎俩就是“重金买通”一些腐败官员,保护他们能够屡屡得手、化险为夷,从而使他们有恃无恐。“黑势力”与“腐败官员”勾结,形成了一条难以斩断的“利益链”,成了危害一方的“害群之马”。

    为什么对“黑势力”打击不力,甚至往往形成“雷声大、雨点小”的局面?有的地方还出现“严打一阵、停止一阵”“不出大案要案、就可以放松一阵”的情形。更令人担忧的是,有些地方对“扫黑除恶”存有畏难情绪,担心“扫黑除恶”会影响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还有一些平常与“黑势力”有密切关系的人,怕清除“黑势力”会“牵扯”进自己,暴露自己的违法违纪行径。同时,也怕铲除“黑势力”断了自己的“黑色收入”和“非法所得”。所以,他们对“扫黑除恶”有不想扫、不敢扫、不愿扫的消极意识和被动做法。还有一些腐败官员惧怕“黑势力”,千方百计讨好“黑势力”,遇有“风吹草动”,就主动提前给“黑势力”成员通风报信,导致有些涉黑的犯罪分子逃之夭夭,使公检法部门抓捕落空。由此可见,“扫黑除恶”具有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和不可预见性,农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也抱有喜忧参半或半信半疑的心态,他们对“扫黑除恶”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在全国大造声势,努力形成压倒性局面。“扫黑除恶”要实行全国总动员、工作“一盘棋”,做到严阵以待、全民皆兵。不能单纯依靠公检法的力量,要发挥全民作用,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综合整治,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大格局。

    二是区分案件情形,依法依规惩处。对主动投案自首的、认罪态度较好的,并有揭发检举他人和主动供出幕后“保护伞”和“黑靠山”的,可以依法依规从轻处罚和发落。对拒绝自首、想蒙混过关、一旦查清犯罪事实、且证据确凿、民恨极大、社会影响恶劣的,要依法严惩不贷。

    三是严挺政治纪律,提供坚强制度保证。“扫黑除恶”要靠铁的纪律、铁的措施、铁的手腕,形成强大攻势和震慑力。把惩治“村霸”、“乡霸”和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作为重点,强化巡察巡视,最大限度地发现线索,一查到底。要加强公检法等重要职能部门的自身建设和作风建设,以敢打必胜的信心和定力,勇敢地投入“扫黑除恶”这场硬仗、大仗中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主动介入,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对“扫黑除恶”行动迟缓、被动应付、工作不力的,要敢于亮剑,实施严厉问责和追责;对跑风漏气、通风报信、渎职失职、给“扫黑除恶”造成工作被动、严重损失和社会极坏影响的,要果断进行严厉查处,绝不姑息养奸。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这是我们开展“扫黑除恶”的根本遵循,也是中央赐给的“尚方宝剑”。实践证明,不彻底扫除社会“黑势力”、反腐败斗争不引向深入,我们就无法把从严治党、依法治国推向前进,就无法继续深化改革开放,取得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胜利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我们改革与发展取得的丰硕成果就会被“黑势力”无情地吞噬,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就会落成一句空话!因此,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举全国之力,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不获全胜、誓不罢休!